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邱某鹏、徐某杰等5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13     责任编辑:马宝林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2022年5月12日下午,汽车工程学院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时,发现在新苑8号楼219宿舍居住一名非该宿舍人员,经查实,此人为原21级大数据技术专业学生李某科,已于4月中旬退学。李某科5月6日乘火车从驻马店驿城区返校拿取行李,在明知学校已封校(按照省教育厅和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于下午3点40分左右,混入南生活园区进入新苑8号楼219宿舍,找高中同学邱某鹏(学号20213004***)并在该宿舍住下(入伍同学的空床位),邱某鹏及同宿舍徐某杰(学号20213004***)、韩某帅(学号20213004***)、陈某(学号20213004***)、张某康(学号20213004***)等5名同学风险意识淡薄,未按宿舍管理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实向宿管人员和辅导员上报,给学校宿舍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依据《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六款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学生处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决定给予邱某鹏、徐某杰、韩某帅、陈某、张某康等5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

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记入学籍档案。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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