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高某皓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4-07     责任编辑:马宝林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高某皓(学号:20203001***),机电工程学院2020级机电一体化技术(矿山机电方向)订单班学生。

202247日中午,在学校南苑宿舍区北门,高某某不听门岗执勤人员制止强行接收校外人员递送的食品,并与门岗执勤人员发生冲突,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学校疫情封闭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依据《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六款之规定,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鉴于事后该生能深刻认识错误,并向门岗执勤人员进行道歉,经学生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给予高某皓留校察看(期限8个月)处分。

处分期限内若该生再有其他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特此通告!

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记入学籍档案。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0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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