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院(部)、班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置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院2021级普通大专学生在寒、暑假离校返家和返校上课时能顺利使用,自2021年 10 月18日起,学生处将给2021级普通大专学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具体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对象和条件
必须是我院2021年招收的家庭住址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区且需乘火车(即:平顶山所管辖地区、许昌襄县和禹州、南阳方城、漯河舞阳除外)回家或返校的普通大专学生。
二、办理要求和说明
按照教育厅教办学【2011】233号文件精神,为遏制社会上制贩学生证购火车票行为,保护学生的切实利益,维护铁路运营的良好秩序,自2011年秋季起,在2011级及以后所招录的新生中使用的火车票优惠卡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保证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以便验证学生身份,方便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故此,凡符合办理条件的我院2021级学生,本着自愿原则,请把信息上报班级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21年11月1日前上报(办公邮箱)学生处,要求所上报的学生信息真实准确,所填写的家庭所在地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所统计地名后不带市或县。
注:凡因未按时上报信息、信息上报错误或填写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影响火车票优惠卡购买者,将不予办理发放 。
学 生 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