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责任编辑:马宝林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生班级: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全院学生在学生处、各学院及辅导员的带领下,遵章守纪、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学生处研究,决定在全院各班级学生中开展期末评先工作,现将评比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比类别

1、学期奖学金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学生

    评比比例及人数请参照《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平职学院〔201947号文要求

二、评比条件

A:2018级学生

(一)学期奖学金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各科(必修课)成绩均达到80分(考查课达良好)以上,名次评定为总平均分达90分及以上有资格评定学期一等奖,总平均分达88-90分有资格评定学期二等奖学金,总均分在88分以下只可评定为三等奖学金,根据名额数由高分到低分评定,达不到一等从二等开始评选,一二等都达不到,只评选三等奖,名额不变;

5 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带领同学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或公益活动,对待班级、学院的工作能大胆管理、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各科(必修课)成绩均达到中等以上;

5、必须是班级班委或系学生会或院学生会或院团委的成员;

6、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三)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课成绩达到中等、考查课达良好以上;

5、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B:20192020级学生

评比条件请参照《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平职学院〔201947号文及《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院发〔201930号要求执行。

其中,对于综合素质测评办法4项得分中有关参与各项活动的加分,请辅导员通知学生在放假之前找相关部门的老师在加分项上签字(必须是手签字)便于评比审核。

三、评比实施办法

1、优秀学生的评定按照评比条件由班级推荐、系部核实、学生处审查,报院评比领导小组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按照评比条件,以系部为单位推荐,学生处审查确定报学院审批。

3各学院请2021125日前把评选结果纸质版加盖学院印章随同班级成绩单报送给学生处的同时。再把电子档通过飞信发给孟兆文,电子档请用Word格式,名单之间两个空格不加标点,5号字体;学期奖学金的评选,由各学院按照评比条件和名额进行如实评选并确定等级,学生处将以各学院评选确定的等级名单为最终审核获奖等级名单。

 

附:《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平职学院〔201947号文及《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院发〔201930号文见学生处网页政策及规章制度栏。

                                      

 

 

 

 学 生 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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