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要服从监考老师安排和指挥,尊重监考人员。单人、单桌对号入座。
二、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只准带钢笔、铅笔、橡皮等必要文具。
三、学员迟到三十分钟,取消当场考试资格,学员开考三十分钟,才准离开考场。
四、学员得到试卷后,首先写清班级、然后答卷,没有写姓名的试卷按零分计。
五、学员答卷一律用钢笔、元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准用铅笔答卷,答案写在草纸上的一律无效。
六、学员对试题的疑难内容,不准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楚,可举手询问,交卷时将试卷反放在桌上,退出考场。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和喧哗,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八、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由监考老师宣布起立,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放退出考场。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夹带,传纸条,换卷或偷看他人试卷,对违犯考场纪律和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