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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时间:[2014-06-10]  来源:平顶山工业职业学院

1、学员在校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按规定手续报到、交费、登记、注册。

2、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按时听课,尊重教师,听从管理,遵守课堂纪律,完成规定的培训教学内容。

3、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预备铃响后,必须进入教室,接受班主任及管理人员的点名。

4、学员在教室内不允许抽烟,有关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学员押金10元,扣班主任10元,扣住宿管理人员10元,扣成教院管理员10元。

5、学员在校培训期间不允许喝酒,检查发现一次,扣学员押金20元,扣班主任20元,扣住宿管理人员20元,扣成教院管理员20元。如发现酗酒闹事,将学员返回单位,并扣除学习押金50元,班级定位管理人员按同等金额处罚。

6、学员在校期间不允许打架斗殴,打架斗殴者停止培训并通报单位,同时扣除学习押金50元,班主任及住宿管理人员、成教院管理员按同等金额处罚。

7、学员在校期间按规定时间晚10:00前返回宿舍,按时熄灯,违者将给予相应金额处罚,住宿管理人员将承担同等金额处罚。

8、学员在培训期间出入校门应出示有关培训卡等证件,尊重门卫的职责。

9、各班主任、住宿管理人员、成教院管理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加强培训学员的全面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10、成教院负责对每期培训班的管理人员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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