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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14-06-10]  来源:平顶山工业职业学院

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对培训学员学习期间为能严格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培训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1、学习时间和上课内容,按照任课教师安排的课程进度计划进行,一般不作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班主任老师应提前通知各位学员。

2、上课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4:30(冬季) 3:00~5:00(夏季)

3、上、下午上课前班主任点名一次,下课后点名一次。

4、上课期间培训学员应将手机关闭或定为振动状态,特殊情况接听手机应在教师外通话。

5、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学习的,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6、无故不参加学习的视为旷课。学员旷课一次,培训结束后不发合格证书。

7、培训结束后,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将考勤情况表上交成教处存档。

8、其它方面的要求,执行培训学员管理暂行规定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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