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部党总支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5-05-14 作者: 点击:[]

文教部党总支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加强文教部党总支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文教部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总支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总支特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党小组,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总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3、党总支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总支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总支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总支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二、民主集中制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

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总支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总支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总支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总支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三、党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总支委员会议。

3、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总支重要议题

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5、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总支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总支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四、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总支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总支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定本制度:

1、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总支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

2、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总支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3、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4、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总支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

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技术系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充分发挥系党总支的指导作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好抓实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我总支特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建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建例会由系党总支副书记主持。

3、参加例会的人员包括,系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党小组组长、工会主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教研室主任参加,召开党政联席会。

4、例会召开前要先确定议题,列入会议计划,并将会议议题确定的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做好充分准备。

5、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学院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文教部党组织负责人关于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典型培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一个月的重点工作等。

6、会议的主要形式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力戒形式单一、千篇一律,要积极探索新颖有效的会议形式。

7、系党建工作例会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8、系党总支副书记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上报学院组织部。

六、党风建设制度

1、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动党中央及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纪律。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

1、认真制定党员活动日计划,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记好并保存党员活动原始记录,由活动主持人负责监督。

2、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应做到每月一次党小组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党员活动日时间,其内容不得脱离主题。

4、没有正当理由,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

八、三会一课制度

1、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

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2、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主持。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3、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4、党课一般一年2次,集中授课。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九、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

2、按学院组织部核定的金额缴费。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作自行脱党处理,经总支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严格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总支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

十、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总支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总支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教育,增强政治原则性。总支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总支副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总支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总支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民主生活会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总支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与会党员要畅所欲言,充分揭露矛盾,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力求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杜绝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自由主义倾向。

5、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要求议题明确,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会后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应做到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6、民主生活会由组织委员用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

十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基本要求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确定联系点。

2、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2——3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并每人撰写至少1篇有情况概述、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3、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改进作风,真正沉下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既宣传教育群众,又学习基层群众的高尚品格和聪明才智。联系方法可灵活多样,可以定期到点上了解情况;可以集中一段时间蹲点调查研究;可以直接参加基层的有关重要活动。

(二)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基本任务

1、帮助联系点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及各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分析联系党建工作涉及三个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3、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联系点党建工作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4、总结、推广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检查督促

1、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每半年对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定期组织联系点工作的汇报交流。

2、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文教部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党总支委员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总支委员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党总支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2、党员自定或由党总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联系1—3名群众。

3、党员每月至少找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做好记录。并向总支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4、党员要经常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膊,做好思想工作,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5、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要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6、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密切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基层群众保持联系,做群众的“贴心人”。

7、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8、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十三、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中心组学习每月安排二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2、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具体的学习安排。

3、中心组学习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做到聚精会神地学习,认认真真地讨论研究问题,保证学习质量。

4、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一般不得处理公务、不接待客人。除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外,坚持自学,并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制定个人理论学习计划,巩固学习成果。

5、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方法论。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工作任务,研究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6、领导班子成员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学习心得体会以及解决的实际问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并组织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7、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十四、党内外监督制度

为使文教部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

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及学院党委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分管权限处理。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总支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6、共产党员要自觉的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党纪的约束。

7、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8、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总支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十五、党员廉洁制度

1、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有关规定。

2、端正指导思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放不失控”、“管不失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见利不忘义,有权不谋私。

3、对党员、干部、员工进行思想和宗旨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行反腐败教育,坚定党员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决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心。

4、严格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私事公办等不良倾向。

5、加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移风移俗,禁止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倡文明、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方式。

十六、党员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

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

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

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

(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

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

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

4、爱岗敬业教育;

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二)学习教育形式

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

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

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学习形式;

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

(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

2、保证学习时间,总支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3、每年集中一周时间(晚上),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的教育(20小时)。

4、党总支每半年对各总支委员、党小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学习精神,时间一天。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十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 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及院党委保持一致。

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

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评时间

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自我评议;

2、党员互评;

3、党外群众测评;

4、组织审定

(五)总结整改工作

考评结束后,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1、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3、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5、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十八、发展新党员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具体内容、要求及运作程序,可按《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试行)》执行。

十九、定期分析党建工作制度

为提高党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

制定定期分析党建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对上级组织部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专题分析会议。分析会由党总支组织委员召集,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党小组组长及工会主席参加。分析研究的情况由组织委员整理成书面材料,报党总支副书记阅。

2、每月对组织工作进行一次专题分析研究。主要任务是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分析会由党总支组织委员召集,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工会主席、部门负责人参加。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及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情况由组织委员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总支分管领导阅。

3、各部门每月分析研究工作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党政领导列席,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对科室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形成书面材料,报系主要领导阅。

二十、组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文教部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进行必要的交流,充分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完善、强化服务管理功能,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促进文教部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系党总支委员、团委书记、分工会主席和教研室主任组成。

(二)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系党总支副书记担任,主要承担日常工作管理,协调落实会议各项决议、决定,解决相关问题。

(三)联席会议职责

1、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对涉及全系各单位有关党建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调;

2、传达贯彻学院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帮助各教研室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

3、充分发挥各自教研室优势,及时收集各教研室教职工对全系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全系党的建设建言献策,保证全系党的建设健康发展;

4、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有关党建的其它工作。

(四)联席会议由系党总支牵头,组织委员负责召集

主要内容包括: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对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十一、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申请的党员。

2、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总支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3、公示以党总支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4、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党总支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总支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5、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总支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6、公示内容由组织委员准备文字材料,支委会通过后公示。

二十二、讨论票决制度

1、党总支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80%,方可召开总支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3、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4、总支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总支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

二十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

1、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

2、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

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总支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而擅自发展的。

5、总支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

6、党总支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

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

(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追究党总支责任,对总支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二十四、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总支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总支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对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总支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原则上应安排2人。

4、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总支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总支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总支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二十五、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总支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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