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明德书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规范传统文化基地的管理与使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德书院是学校开展文化传承、教育实践、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场所,服务于师生及社会公众。  

第三条明德书院管理坚持“保护为主、教育为本、合理利用、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明德书院管理委员会”,由部门负责人总负责班子成员及各社团指导教师组成。

1. 制定书院年度计划;  

2. 负责基地运行与活动开展;  

3. 协调资源保障与对外合作。  

第五条 设立勤工助学岗两个,负责日常维护、开放接待、设备管理及安全巡查。

第三章 场地使用管理

第六条 开放时间:

教学日:按课程及活动安排开放教学日每天9-10节社团自习:

节假日:特殊需要提前预约登记,限时开放。  

第七条 使用申请:  

1. 校内单位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基地使用申请,明确活动内容、人数及设备需求;  

2. 校外单位须经相关部门和文化教育部审批签订审批表  

第八条 使用要求:  

1. 禁止擅自移动、损坏展品及设施;  

2. 禁止在明德书院内饮食、吸烟或喧哗;  

3. 活动结束后需恢复场地原状。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九条 活动内容需符合传统文化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文化体验会议、书画展、传统节日庆典、文化交流研讨等。  

第十条 活动审批:  

大型活动(50人以上)需提前5日报备,制定安全预案;涉外活动需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章 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 基地物资(书籍、器材、服饰等)需各社团登记造册,借出须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十二条 建立活动档案,包括:活动方案、影像资料、参与人员记录、成果总结等。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电路安全。  

第十四条 配备监控设施,贵重物品专人保管。  

第十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传统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汉服借用登记表  

2. 教室及设备借用登记表》  

3. 《安全应急预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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