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明德书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规范传统文化基地的管理与使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德书院是学校开展文化传承、教育实践、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场所,服务于师生及社会公众。
第三条明德书院管理坚持“保护为主、教育为本、合理利用、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明德书院管理委员会”,由部门负责人总负责,班子成员及各社团指导教师组成。
1. 制定书院年度计划;
2. 负责基地运行与活动开展;
3. 协调资源保障与对外合作。
第五条 设立勤工助学岗两个,负责日常维护、开放接待、设备管理及安全巡查。
第三章 场地使用管理
第六条 开放时间:
教学日:按课程及活动安排开放;教学日每天9-10节社团自习:
节假日:特殊需要提前预约登记,限时开放。
第七条 使用申请:
1. 校内单位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基地使用申请,明确活动内容、人数及设备需求;
2. 校外单位须经相关部门和文化教育部审批,签订审批表。
第八条 使用要求:
1. 禁止擅自移动、损坏展品及设施;
2. 禁止在明德书院内饮食、吸烟或喧哗;
3. 活动结束后需恢复场地原状。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九条 活动内容需符合传统文化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文化体验、会议、书画展、传统节日庆典、文化交流研讨等。
第十条 活动审批:
大型活动(50人以上)需提前5日报备,制定安全预案;涉外活动需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章 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 基地物资(书籍、器材、服饰等)需各社团登记造册,借出须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十二条 建立活动档案,包括:活动方案、影像资料、参与人员记录、成果总结等。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电路安全。
第十四条 配备监控设施,贵重物品专人保管。
第十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传统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汉服借用登记表》
2. 《教室及设备借用登记表》
3. 《安全应急预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