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14 作者: 点击:[]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二、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规定,进行自我评议。

三、组织所有单位职工群众,客观地总结成绩,找出差距,进行公开评议。

四、党支部认真组织考察,做到对每个党员评议。

五、通过评议做好表彰和处置工作,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良的党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理。

六、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有奉献精神;

(3)是否严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要求,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奋斗;

(5)是否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自觉地牺牲个人的利益;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操作。

2016年上半年文教部党员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参加会议的党员和群众代表,请对文教部部每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认定的空格内打“√”。

姓名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姓名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邱 燕

吕晓鹏

崔小可

唐磊磊

刘俊峰

孙 一

刘义山

王 阳

孙 维

龚晓霞

司中立

李翠香

李 清

朱莉琴

刘 婧

冉生涛

毛素文

魏建刚

胡 平

丁小月

刘春丽

孟祥瑞

邵 超

王爱萍

肖婷婷

王志锐

李建新

崔宸硕

颜永超

贾华瑞

史 磊

张 杨

吕德铎

刘 璇

彭 舒

刘 金

候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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