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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依法续签 规范运作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与时俱进 依法续签 规范运作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根据平煤集团公司工会〔2004〕18号文《关于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进行全面调研评估的通知》要求,学院工会对我院近几年学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验,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广大职工群众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的反映。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履行原签合同 确保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平煤技校和平煤矿大合并成立的高等专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538人,专任教师297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达26.3%。学院占地406亩,建筑面积16.45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78万册。各类实验室33个,校外实习基地56个,并建有远程教育卫星地面接收系统和校园计算***网络系统。现有各类在校生8000余人。目前学院设有普通高等专科、专升本、高升本和在职研究生班等四种大专以上教育形式,开设各类专业19个,同时开展中等专业教育和各类非学历教育。为了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达到教育部“合并成立学校要实现五统一”的要求,学院党政领导和学院工会根据《劳动法》第11条规定劳动者要依法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第32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在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对原来煤技校签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按履行情况进行了奖励兑现。对原签不到期的合同继续履行,不分煤技校、矿大职工都是平职学院教职工,都要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了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新合同

1、2004年元月9 日学院第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上签定了新《集体合同》,这是在原《集体合同》执行较好,业已到期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经过学院工会的认真调研,起草文本初稿,严格按照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签订的五个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平等协商和学院教代会联席会议讨论修改,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依法签订并报批的。与原《集体合同》相比,新《集体合同》具有与时俱进、依法续签、规范运作的鲜明特点。首先是与时俱进地加强续签工作。学院党政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政工联合下文,根据人员变动的实际,调整、充实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学院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重新明确了行政方和工会方的协商代表,学院院长任行政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任工会方首席代表。

2、是结合普法学习,通过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广泛宣传学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布的新的《集体合同规定》,使广大教职工对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结合学院实际,行政和工会联合制定并实施了《平职学院集体合同管理办法》,为续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是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深入下去对原《集体合同》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总结了经验,找出了问题,研究了对策,为起草新《集体合同》做了充分准备。

4、是多次征求意见,经过平等协商,反复修改形成了审议稿。在调研的基础上,由学院工资处起草了新《集体合同》初稿,经有关部门讨论修改形成了草案,印发学院各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意见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再送学院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形成了协商稿,经过行政方和工会方的平等协商形成了审议稿,提交1月9日至10日召开的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5、是在劳动用工上进一步规范,如“学院解除个人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学院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为提高管理水平,学院有权择优聘用教职工,并与被录用职工平等协商,签订个人劳 动合同”。

6、是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7、是在约定“学院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交纳保险金,并“依照法律、法规和福利政策为教职工提供较高的社会保险待遇和生活福利条件”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学院为45岁以上教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其他年龄在45岁以上的教职工每三年体检一次”和“工会依法监督学院工资分配情况,对重大工资分配等问题要通知工会参加并征求意见”目前该《集体合同》学院上下正在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

四、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新《集体合同》,学院工会提出了具体要求:

1、要组织好学习宣传。院工会通过校园的网站、厂务公开栏等向全体教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并将印制成册,发到学院各个教研室和班组。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会议、厂务公开栏、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集体合同》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努力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的自觉性。

2、要加强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集体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学院和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和调解。学院相关部门和院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坚持年度检查制度。并在教代会上报告全院每年对《集体合同》的执行落实情况。

3、各单位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要及时书面报告行政办公室和院工会。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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