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原技能大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2〕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47号)和河南省国资委有关要求,经集团研究决定,开展推荐河南省第五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集团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候选人推荐范围为集团各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在岗员工,各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须来自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已获得过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并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
(三)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省级1类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或国家、国际技能竞赛取得前3名的选手。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填写《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见附件1),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后。于2020年11月23日(周一)上午9时前,将纸质材料(电子版用U盘)报人力资源部,逾期不再受理。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抽调专家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第一名代表集团报河南省国资委参加评审。
(三)联系人:赵沛,联系电话:66209 13693756209。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一式3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2份);
3.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技术贡献,主要成果证明材料(2份);
4.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表(2份);
5.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推荐材料1—3不加盖印章,材料4加盖用人单位印章。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省内、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域中(省内、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控制在1000字左右;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市或县、省、国家)依次写明。
2.证明材料要求。
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所获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3.照片要求。
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大奖”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1月21日
附件1:
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doc
附件2:
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