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评选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责任编辑:马宝林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河南省2026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三、认定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认定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由班级、院系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省教育厅确认后统一公布名单。

(一)认定程序

1.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院(系)推荐、校级复核,确定报送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天,无异议后学校(单位)印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名单》正式红头文件,并将文件报送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名单及其材料进行复核后,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认定结果,各高校将认定结果《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装入档案。

3.已认定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相关情况的,学校按规定程序撤销其认定结果。

(二)报送要求

1.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报送,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报送。直接推荐人员需在材料中注明,并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媒体报道扫描件等相应支撑材料。材料报送内容按照附件1要求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2.在上报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应先按附件2-1和附件3-1格式评选出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届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应出自“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中;校级应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人数为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的3倍(小于等于),并由各学院(书院)择其实际情况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要坚持“公开透明 ”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 ”的要求,严格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材料。要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做好档案完善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扩大宣传影响。各院部可在学校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图文并茂)展示,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认定毕业生的经历和特长进行宣传,发挥带动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要对认定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 ”的原则向用人单位重点推介,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等方式,帮助其顺利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同时要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校友导向作用。

4.强化责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学生处

2026417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4.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1.xls】已下载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版权所有 

地址:平顶山市水库路三号院学生处办公楼 Tel:0375-2066470 邮政编码:46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