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和《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身份证号 |
学院 |
1 |
朱家和 |
2022XXXX708 |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2 |
刘琪 |
2024XXXX200 |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3 |
王夏天 |
2024XXXX968 |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李东明 |
2016XXXX179 |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5 |
徐夏林 |
2023XXXX438 |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6 |
刘俊 |
2024XXXX625 |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7 |
孙超鹏 |
2024XXXX083 |
机电工程学院 |
8 |
邵克明 |
2024XXXX983 |
机电工程学院 |
9 |
李浩 |
2023XXXX216 |
机电工程学院 |
10 |
梁煜 |
2553XXXX0005 |
继续教育学院 |
11 |
王文宇 |
2547XXXX0182 |
继续教育学院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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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告。
学生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