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平职学院关于推荐2019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院部、班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9】258号文件通知精神, 为保证我院2019届毕业生按时顺利参加专升本报名,现结合省教育厅专升本工作通知要求,将报名条件、推荐程序、报考信息等相关内容通知如下,望各院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传达到每个报名参加2019年专升本的学生:

凡我院2019届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良好,截止2019年6月25日前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均可报考,省教育厅文件中特别提到凡在2019年不能按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和录取资格。考生所在高校务必在6月25日前将未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普招处;凡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并于2018年至2019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大学生士兵也可在原毕业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2019届专科毕业生按照《2019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各院部、平职学院学生处公众微信号及学生处网页专升本专栏都有提供)选择确定所报考的本科专业,并填写《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见附件1,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高考时信息一致)。退役士兵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见附件2)。各院部负责专升本老师把报名表下发给符合条件的专升本学生按要求填写信息后,辅导员签名本学院签署意见,统一收齐到学生处学籍办盖章归档。

省厅文件及附件请到《学籍、档案、专升本》栏目查找。

学生处学籍办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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