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部党总支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严肃党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感召力,特制定议事规则如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新的历史时期,决不能削弱和放弃民主集中制。
二.坚持集体领导。一切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共同酝酿、协商和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在讨论前通知与会人员有充分的准备,不搞临时动议。
三.正确处理好个人依法行使职权与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系,凡是涉及到文教部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党总支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摆正个人与党组织、个人与领导班子集体的关系,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杜绝个人代替组织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党内民主生活水平,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建工学院内事务有更多了解和参与。
五.坚持系务公开,疏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力行民主管理,大幅度地增加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给全体教工创造参政议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