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青年教师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11 作者: 点击:[]

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

青年教师制度

为进一步关心、了解、爱护青年教师,加强我部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

年教师制度。

一、联系范围

联系对象为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 联系安排

领导联系对象由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安排。

中层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对象由所属党组织负责安排,原则上联系本单位青年教师。

要根据人员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联系名单。

三、联系内容及要求

1、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对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

2、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坚持政治引导,坚定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及时推荐不是中共党员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加强与青年教师的交流谈话,每学期与所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至少1次。

5、青年教师要经常主动与联系人联系,汇报工作思想情况。

6、谈心谈话结束后,要填写《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并及时报送教务处(见附件1)。

附件1: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

文化教育部党总支

附件1:

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

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

谈话对象

姓 名

谈话对象

单 位

谈 话

时 间

谈 话

地 点

谈话人

记录人

谈 话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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