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满足广大同学假期阅读的愿望,经馆内研究,现将暑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截止到放假日(6 月 19 日),图书没有超期的同学,在开学后 9 月 20 日之前归还,不按超期处理。在 9 月 20 日之后归还的图书,假期也将纳入超期范围内。
2、放假日(6 月 19 日)前已经超期的图书,假期期间将按超期规定累计处理,请现在已经超期的同学尽快来图书馆处理。
3、所借图书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遗失,损坏,否则将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规定,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认真遵守,以免给学院和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图书馆流通部
20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