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3-11-17 点击数:

仪器设备是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是构成科学能力的重要因素,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能,加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

第二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河南省教育厅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2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程序:

1、进行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⑴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⑵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⑶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置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6%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⑷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⑸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⑹校、内外公用方案;

⑺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仪器设备的购置

⑴仪器设备的购置审批及购买途径,如下图:

教研室或实验室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并提出购买计划

院部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院长审批

实习实训中心协调组织实施

院部(含实验室)验收

申请购买单位领用、签字

凭单据报帐

⑵仪器设备的购置要实施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进行购买,购买时要根据勤俭办学计划,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别轻重缓急,并按经济来源逐步解决,学校自行购买时由校审计部门参与共同购置,在节约学校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的质量。

第五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只限专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非专职人员,如确已掌握该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及操作技术,在专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按操作规程使用。主管仪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原理、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并建立操作、使用、保养、维修档案等制度。

2、每台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在使用前应制定操作规程,要建立使用记录本,随时记录维修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以保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要注意改善贵重精密仪器的环境条件,加强养护,确保安全。

3、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根据以上记录查找原因,及时维修并作详细记录,重大故障所造成的损坏要向教务处写报告,并逐级上报。较大的故障应通过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人修理,严禁自行拆修。

4、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及主管院长批准。

5、对于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专管公用,以发挥仪器设备的效能。

6、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校内部门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并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本校教学时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适当收取机时费:外单位使用时需经主管院长批示后收全费;收费交财务处统一入帐,留作该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修、维护、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7、大型贵重精密设备概不外借。

8、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门的仪器管理档案:

⑴原始资料;

⑵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登记卡;

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⑷记载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⑸记载仪器设备检修及零件更换情况的资料。

第六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1、学校仪器设备使用部门提交报废申请;

2、实习实训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3、报主管院长审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5、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交学校财务处,作为学校设备经费。

第七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1、学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实行考核制度。

⑴每年年终,由学院、二级学院(部)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年开机时数,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及校内外科研成果数,现有功能的利用和技术开发的项目数,设备完好率和运行环境良好程度,使用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等。

⑵实习实训中心组织检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

2、学校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奖惩制度。

对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学校除予奖励外,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提职晋级的业务条件之一。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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