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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集团202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2021-12-17 17:49   学校通知 审核人:

学校各单位:

按照集团科技创新“六个一批”工作部署,强化科技成果对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开展2021年度集团科技进步奖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集团年度科研项目计划正式立项的课题,以集团年度正式科研项目计划文件为准。

2、集团年度科技进步奖以集团处级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成果申报单位应是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不是第一完成单位需要申报的,应有第一完成单位同意申报的委托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部室要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集团年度科技进步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申报一、二等奖项目数不超过总申报数的50%,一等奖项目数不超过30%。

(三)集团科技进步奖三个获奖等级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员限额为:一等奖1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9人。

(四)集团科技进步奖成果申报资料:

1、集团2021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2、研制报告(开题报告、研究报告、工业性试验报告、效益分析报告);

3、成果应用证明;

4、由相关资质部门出具的对研究内容或创新点有支撑作用的各类报告(如:矿用煤安标志、软件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环评报告、查新报告、上级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验收证书等)

5、经集团组织初评后,对入围一等奖的候选项目,实行现场答辩。

三、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

登录网址:科技信息管理系统(kjcxglb.zgpmsm.cn),各部门登录帐号密码和网络申报立项相同。网络填报开放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9日18:00。

2、纸质版材料

申报书纸质材料须在电子版申报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各部分加装隔页纸区分,不需另附封面。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

3、每项成果收取申报费400元,用于专家评审费用。

四、联系人

联系 人: 陶琳琳

联系电话: 65999

成果申报系统技术联系人:雷梦雨 1753758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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