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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点击:[]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的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根据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都必须集中认定一次,每次认定的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往年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今年仍需参加认定,不参加认定或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不能享受国家、学校、社会等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资助项目,如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二、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三、认定程序

1、学生自愿如实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要求进行承诺,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二级院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本班学生自愿提交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照班级认定公示(1——3个工作日)、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各二级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公示的程序,将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层次。

3、各二级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由院部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学生资助办公室。

四、认定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学生自主申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如实填写《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时告知辅导员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做好资助调整工作。

五、具体操作流程

1、学生登录资助在线系统。网址:河南高校学生资助在线(http://gxzz.haedu.gov.cn)帐号:本人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学生通过资助在线系统完善个人基本资料,基本信息要求详细到门牌号,省、市、乡镇(区)、村(街道)每级都需填写,不得跳过。

3、辅导员、院系、学校各级审核学生基本资料。

4、学生通过资助在线系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

5、辅导员、院系、学校各级审核困难认定申请。

6、学生通过资助在线查看自己符合条件的资助项目。

7、学生通过资助在线系统提交国家资助项目申请。

8、辅导员、院系、学校、省管理中心各级审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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