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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职学院工会职工之家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发展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批转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凝心聚力工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平煤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工会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平职学院工会模范职工之家考评标准》。

一、总体要求

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任务分解和考评,引入激励约束***制,建立对基层工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新时期职工之家建设方法、新模式,达到抓好职工之家建设的目的。

二、考评内容

充分考虑工会工作的特点,既要考虑基层工会为企业长远发展所作的基础工作,又体现当年任务的完成情况,考评内容体现动态与静态,定性与定量,面上工作与重点工作的一致性,尽量做到科学、合情、合理。考评内容大体概括为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创争及宣传教育、困难帮扶和生活保障、女工工作、财务工作、精神工作、群众文化体育等方面。

三、考核依据

1、职工之家的考核与验收按照平职学院工会制定的《平职学院工会模范职工之家考评标准(试行)》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模范职工之家:

(1)教学任务未达标和出现教学事故。

(2)发生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3)工会干部违法违纪的。

(4)入会率达不到98%,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的。

(5)座谈会问卷会员满意率低于90%的。

3、荣誉加分及扣分:

(1)工会工作有创新,其经验在学院的会议推广、交流的加10分;

在集团公司以上的会议推广、交流的加20分。

(2)撰写宣传学院工会工作的文章刊登在平煤集团公司、市级报刊杂志上的每篇加10分;刊登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每篇加20分。

(3)代表学院工会参加集团公司各类活动的加10分,取得优异成绩(即1-5名)的分别加20、18、16、14、12分;代表集团公司参加各类活动的加10分,取得优异成绩(即1-5名)的分别加20、18、16、14、12分;对经常性的参与学院工会各项工作的加10分。

(4)对集团公司工会、学院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一次不参加扣20分。

(5)不按时上报学院工会所需材料的,一次扣5分。

(6)不按规定参加学院工会的会议、学习班、文体活动的,一人次扣5分。

四、考核程序

1、基层工会每半年对职工之家、职工小家情况进行自检,并将自检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工会申报,已备检察、验收和确认。

2、召开座会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填写《会员评家测评表》。

3、查看“三室”建设及有关记录和资料。

4、按照常建常新的原则,建家工作不搞终身制,对年度评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荣誉称号。

五、要求

1、各基层工会组织要树立“建家就是建学院,建家就是建队伍”的理念,充分认识“建家兴院,建家育人,建家强会”的重要性,把深化职工之家建设活动,作为工会今后一个时期统揽全局的工作抓好。

2、各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要通过建家活动,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工会工作整体再上一个新台阶。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06年11月1日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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