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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职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高等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高等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科学管理的需要;是依法治校,加强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是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建设、发展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需要。根据上级关于推进在高校实行校务公开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多年来实行民主管理的实际经验,经校党委常委会决定,特提出如下实行意见:

一、实行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公开:包括办学办院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

2.财务收支公开:收入部分指学校、收入的总额。包括财政拨款、学费和校办产业及其它收入等;支出部分指按实际发生项目的全部。包括人员工资、公务费、小型维修费及购置费、接待费等。收费公开:包括学校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制止乱收费的规定;

3.基建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公开:基建工程要公开工程招标和发包情况,公开经费来源、工程预决算。器械、设备等大宗物品要公开采购情况。

4.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干部的住房、用车、通讯工具的使用、公款出国(境)、国内考察及群众普遍关注的其它事项。

5.涉及教职工利益工作公开:包括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出国、进修、工作调动、资金分配、住房分配等。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工作公开: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优秀学生保送上学、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特困生费用的减免和资助等。

7.招生、毕业生留校情况公开:包括招生的政策依据、指标、分数、录取结果及毕业生分配的政策依据及具体分配情况。

8.学校重大决策及其它需要监督执行的有关制度等。

校务公开的内容,要随着学校改革的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坚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涉及教职工的重大福利事项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学校领导干部要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工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3、学校要建立永久性校务公开专用橱窗,设永久公开栏,配合运用校园网、广播、信息简报等公布校务公开的内容。在公开栏旁要设举报箱,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4、建立健全党政工联席会、定期不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有关人员座谈会,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每月召开一次中层干部会,及时通报有关校务公开的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

1.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实行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间和具体执行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校务公开采取定期与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校务公开办公室定期公开每学期一次,随***公开根据需要,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公开。

2.每次公开前各部门要在认真核实,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经校长签字后公布,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每次公开后,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布,并征求群众意见。

4.校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要存档管理,以备检查。

五、校务公开的领导***构和监督***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全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保证监督。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参加。

六、对学校校务公开的检查

凡涉及校务公开内容的有关部门,都要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学期末下去检查一次。在此之前一个月,各单位要进行自检,写出自检报告。每次检查后,都要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流于形式,搞假公开,欺骗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平职学院委员会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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