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2022年党委工作会和五届一次教代会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发展,助力学校“双高”院校建设,现启动2022年度对标创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标类别
依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素考核评价体系,将对标分为机关职能处室、教学院(部)和社会服务单位三个类别。
(一)机关职能处室
1.对标项目: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治理能力建设、服务质量提升等确定对标事项。
2.具体单位(24个):党政办、督导处、发展规划处、组织部、宣传部、群众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处、工会、团委、监察审计处、机关总支、实习实训中心、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就业处、后勤基建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武装保卫部、餐饮公司。
(二)教学院(部)
1.对标项目:围绕国家“双高”院校建设指标体系任务确定对标事项。
2.具体单位(15个):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资源开发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国际合作学院、护理学院、尼龙化工学院、平煤工程技术学院、航空学院、文化教育部、体育与心理健康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社会服务单位
1.对标项目:围绕创新继续教育运管方式、打造品牌培训机构、拓展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等确定对标事项。
2.具体单位(3个):继续教育学院、安培中心、技工学校。
二、对标权重
执行学校年度工作要素考核方案界定的分值权重。
三、对标考核
依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素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到领标级别(认定为A级),得满分后再加奖2分;达到创标级别(认定为B级),得满分后再加奖1分;全部完成对标任务(认定为C级),得满分后不再加奖分;部分完成对标任务或对标项目级别较低(认定为D级),考核得分不得超过权重分值的1/2;未能完成对标任务(认定为E级),考核得零分。
四、对标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
各单位要找准标杆单位的标杆项目,对标实施高质量的事项。要围绕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新发展、“双高”院校建设指标、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上报2个以上(含2个)对标项目,不得上报一般性、低级别的对标项目。学校对上报的项目进行集中审定,择优实施,对于项目审定通过率为零的单位,给予一次补报机会,若仍未能通过审定,本年度将不再参与对标创优考核。
(二)定准对标增量
各单位要以“双高”院校建设为主线、以内涵质量提升为核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对标项目研究,厘清对标项目建设流程,细化对标任务,明确对标标的,找准对标增量,积极推进项目任务落实。
(三)严格对标管评
各单位要严格对标管评,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定期自评,或者邀请对标单位予以评价,及时汇总对标成果,归档对标资料,丰富项目内涵,着力实现项目达标、创标和领标建设目的,以高质量对标项目助力学校高质量新发展。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单位认真研定对标项目,填报对标创优项目清单(见附件),于4月25日前将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提交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412-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 娟
联系电话:18837563666
电子邮箱:zlhappy1983@163.com
发展规划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