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项目补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项目补充工作,依据《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豫财教﹝202080号)和预算管理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教学院(部)、各职能处室。

二、项目范围

(一)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主要指支持本校示范、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开展的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课题研究、教材研发等,不含仪器设备购置、场地建设改造等。

(二)“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主要指为培养“双师型”教师开展实施的理论培训、实训实践、技能鉴定等。

(三)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主要指为满足必要的实习实训开展的基地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条件建设。

(四)信息化建设项目

主要指校园网络改造升级、智慧校园软硬件搭建、教学及行政管理的信息化应用等,不含教师和学生的信息化应用个人终端设备。

(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主要指校舍教学楼修缮改造、校园绿化、水电气暖配套设施维修改造等。

(六)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项目

主要指具备一定实力和基础的高职院校强化优势、补足短板、提升学校整体实力的综合性建设项目。

(七)其他项目

可根据实际申报不属于上述六类项目的其他急需项目,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偿还债务、对外投资、捐赠、缴纳罚款等。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组织必要性和可行性评审论证,学校将从各单位上报的项目中择优遴选,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库预报项目序列,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综合排序。

(二)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应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为一年。对有特定实施时间期限要求的项目,应在申报表中详细注明。

(三)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申请财政专项资金额度应不低于30万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财政专项资金额度应不低于100万元。每个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为零。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项目材料应包括:申请报告、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绩效目标表(附件3)。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对应申报的项目逐一编制,详细说明,对项目预算不具体、不细化、用途不明的,不予评审。

项目申报书为Word格式,项目申报表、绩效目标表为Excel格式。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计财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须于428日前按上述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娟

联系电话:18837563666

电子邮箱:zlhappy1983@163.com


附件:1.高职院校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

      2.高等职业教育项目库项目申报书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 计财处

20224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