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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06-16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0112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生信息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学生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对本单位、本部门主管的各类网站、信息系统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在网站或群内发布包含个人敏感信息的消息、文档,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数据使用和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

三、严格信息使用管理。全校掌握学生信息的部门工作人员、学籍、资助等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校内文件的学习,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学生数据要专人专管,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

四、加强账号安全管理。各类信息系统账号、密码、密钥要专人管理,妥善保管,避免弱口令,严防学生信息泄露。涉及师生敏感信息的数据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涉密系统严禁拍照。

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名认证上网要求,强化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终端设备安全管理。

六、强化责任追究。学生信息安全是一项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学生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信息安全工作。对于检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引发师生敏感信息泄露的单位,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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