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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管理规定

2019年12月25日 23:20  点击:[]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

实训室管理规定

 

护理学院实训室是医学专业教学、实训工作的重要场所,由于医学专业实训的特殊性,为避免交叉感染,增强无菌操作观念,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护理学院对进入医学实训楼进行实训、学习制定如下规定:

1.护理专业(含国际护理)和眼视光专业学生进入实训室,按照《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管理规定》的着装规范,必须着护士服(含护士裤、护士鞋)或白大衣(眼视光技术专业与护理专业男生)。每节课前实训带教老师负责检查与监督实训同学的白大衣与护士服是否穿着整齐。未按要求穿着者不得进入实训室进行实训,护理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2.护理专业(含国际护理)和眼视光专业学生进入实训室,按照《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验室管理规定》,不得将食品带入医学实训楼(包括杯装豆浆、牛奶、粥等),学生会成员和各班班长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3.实训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若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实训室内的一切物品(包括资料等)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携出实训室,不得与其他实训室物品互相搬移、混乱放置。借出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5.实训物品采取分组保管制,由班干部统筹管理、实训小组长具体负责。实训完毕,协助老师整理操作用物并归还原位;对实训使用过的模型和仪器设备,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操作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弃物管理流程进行处置。

6.本规定自20199月1日起执行。

7.上述规定与平时成绩和操行评定成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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