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
教学管理办法
一、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1.教案检查
(1)每学期开学初,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教师的备课情况、教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地检查,并在教案中签字,教研室主任的教案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教案不合格扣50元,教研室主任没检查扣50元,教学管理员负责确认。
(2)每月底,教研室主任检查本教研室教师教案一次,并将结果在教研例会上公布。教案不合格扣50元,教研室主任没检查扣50元,教学管理员负责确认。
2.听课检查
院领导每月听课不少于3次,教研室主任不少于4次,任课老师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缺少一次扣20元,教学管理员确认。
3.作业检查
(1)每月学院不定期检查教师对学生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1~2次,并在教研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不合格扣50元,教学管理员确认。
(2) 各教研室主任每月底对本教研室教师进行一次作业布置数量、批改质量、完成率和正确率进行检查和考核,在教研室例会上通报。没完成扣50元。
4.教学进度检查
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授课进度检查,任课教师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其教学期间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教学需要,其教学进度与计划可以有±4节课不同步。教研室主任负责确认,偏差过大扣50元。
5.师生讲座
根据教学中反映的问题,每学期学院组织1~2次师生座谈会,双向交流、相互沟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缺漏扣20元。
6.教学工作总结
学期结束时,组织教师如实填写教师业务情况表,并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教学总结不合格扣30元。
7.晚自习辅导
严格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晚自习辅导安排表》落实辅导教师。晚自习辅导无故缺少一次扣50元/次,值班人员负责签到。
8.以上工作由教学管理员负责日常检查,学院院长及副院长负责督导。
二、教学事故处理制度
1.具体事故情况
(1)无故缺课、停课。
(2)未经批准无故不开实验课。
(3)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
(4)无教案或用旧教案上课。
(5)未经批准和私自删减授课计划内容。
(6)未经批准私自调课。
(7)考试试卷出现严重失误。
(8)下现场实习、实验室实训等因违犯安全规程发生人身安全及设备事故。
(9)泄露考试内容,造成不良影响。
(10)不布置、不批改作业。
2.处理办法
(1)以上事故一经学院部发现,扣除当月奖金,学院部提出纪律处分意见。
(2)在教学中存在事故隐患,但未构成教学事故的,被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批评造成不良影响,责任人交罚金100元/次。
(3)已构成教学事故的,除按《平职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教字(2006)1号文执行外,本人应承担“三定一包”中规定的罚款的1/2。
(4)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同样管理,发生事故者同样按教学事故论处。
三、教科研管理制度
1.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
2.教研活动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每周一次,周二、五定时进行活动。
3.认真签到,并做好记录。
4.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组织观摩教学、说课、评课活动(每周或间隔周安排集中听课一次)。
(2)研讨教案编写格式。
(3)开展业务技术讲座(外聘或各学科安排)。
(4)深入现场调研,了解和掌握现场需求信息。
(5)开展教法研讨。
(6)组织进行学术论文编写辅导。
(7)讨论研究科研课题的进展、问题等。
5.教研活动无故缺席扣50元/次,教研室主任不按时组织扣50元/次。
6.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完成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具体按护理学院三定一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