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财行〔2016〕71号)和《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6〕109号)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019年3月13日
(电子公文)
附件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并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调整后的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集团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集团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集团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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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含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 (不含出租小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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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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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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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需要赴外地处理紧急公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租车(不含按公里计价出租车辆)。租车由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自行组织。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1)。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六条 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含往返驻地到机场、车站的交通费)、通讯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缴纳市内交通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或租车出行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
第二十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租车费用凭租车合同和票据报销,列入“差旅费”支出科目。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 科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需经相关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差审批表》(附件2)、机票、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住在自己或亲友家里,以及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在出差审批表上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他实际发生住宿而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或当天公务活动结束后需继续赶赴外地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集团审计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活动审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除有明文规定或经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外,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要求交纳培训费或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和培训。确有必要参加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审批文件及有关票据回所在单位报销。其中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规定报销,会议及培训期间食宿费在差旅费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单位不再发放公杂费。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参加集团统一组织的驻村帮扶工作的,由原单位负责报销工作人员驻村工作期间往返常驻地与暂驻地城市间交通费及外出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并根据工作人员实际驻村天数,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含伙食补助和公杂费)。在疫情地区帮扶工作的,每人每天增加20元防疫费。驻村帮扶期间不报销住宿费。
第三十二条 基层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集团机关和基层单位以前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即行废止。
附件: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差审批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
校对人:桑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