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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职学院2011年度经费指标切块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5日 00:00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平职学院2011年度经费指标切块分配方案》已经院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平职学院2011年经费指标切块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学院各战线、各单位的积极性,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活,根据学院实际财力,特制定2011年度经费切块分配方案。

一、2011年经费指标分配原则

2011年经费指标分配,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2010年指标基数,结合2011年收入增减因素及各战线承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分配。指标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调整,增加经费指标需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二、经费管理职责

(一)学院职责

1.实行集中核算,对资金进行总量调控;

2.核定、分配各战线经费;

3.对各战线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监审。

(二)战线职责

1.统筹安排本战线经费,制定经费分配方案;

2.合理使用本战线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财务规定,对本战线经济活动负责,确保经费不超支。

三、经费分配办法

(一)切块经费原则上按照上年指标基数,结合本年收入增减因素及各战线承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分配。

(二)学院按战线进行经费指标分配,由各战线进行承包,战线领导是承包经费指标的第一责任人。

(三)教师超课时酬金及外聘教师酬金、班主任津贴、值班补助、管理员津贴等补助,将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及工作量进行测算,实行全成本核算的单位,费用摊入各单位成本。

四、经费收支管理

(一)经费收入管理

1.财劳处全面负责学院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各基层单位要积极配合,保证各项费用的及时、足额收取。

2.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关于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鼓励教学、科研部门在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在国家和学院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学院的各种资源,组织收入。所得收入全额上缴学院后,按学院有关分配办法予以分配。各部门创收收入,统一并入学院预算管理。

3.财劳处是学院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负责报批学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任何部门均不得自立名目、自购票据、自行收费。收费票据统一由财劳处管理。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截留收入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 经费支出管理

1.学院成立由督导、财务、监察、总务等部门组成的经费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处),配备专职经费支出登记人员,负责经费支出的审核、登记、统计和汇总。

2.除教职工正常的工资、奖金、超课时酬金、外聘教师课时酬金外,将严格控制其他一切工资性支出。

3.继续执行月份资金计划审批制度。各单位经费支出计划,需经本单位及战线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2日前上报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经总会计师签审后,报院长集中审批。财劳处按照审批后的经费使用计划安排使用资金。院财劳处是学院一级财务管理机构,在院行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院财务处要坚决维护支出预算的严肃性,严把经费支出关,杜绝无计划、无来源的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审批程序进行支出管理,实施支出监控,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控制现金流量。

4.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应加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切实负责,顾全大局,科学统筹使用经费,凡因经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致使工作受到影响者,学院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且不予追拨经费。

5.专项经费必须按照规定的支出内容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做到有计划、有预算批复。财务处将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专项经费一般不得列支餐费、礼品、招待费等消费性支出,确需支出的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6.重点控制指标:继续加大有关支出项目的控制,对各部门日常办公经费支出设有重点控制指标上限,几项控制指标上限分别是:差旅费30%、文印费10%、市内交通6%。

(三)经费管理的审批权限

1.经费审批的基本程序

(1)指标范围内的开支:支出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处长签字,战线领导及总会计师审批同意,财务方可报销。领导签字必须写出自己的意见,否则视同未签。

(2)指标以外的及5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须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院长签批后方可支出报销。

(3)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税务发票或正规收据,报销单据应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核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审批采取回避制度。

(4)各处室、系部应确定一人为兼职报账员,具体负责报销和经费管理工作。

2.其他事项的规定

(1)国内出差一律不借备用金,外出考察(开会)及其他因公外出人员的差旅费由战线领导批准、总会计师签审(5人以上外出及乘坐飞机需经院长审批); 学院班子成员外出,由院长审批;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外出,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向院长汇报;其他人员外出由主管领导审批。

(2)各战线安排的加工维修费用,由各施工单位依据批示及各战线经费支出登记簿,按时到督导处、财劳处进行记账。否则,费用自负。

(四)监督与考核

1.2011年经费支出继续实行“支出”登记的管理制度。学院印发统一的“经费支出领用登记簿”,各战线费用报销时,实行“三登记”即由督导处、财劳处与报销单位同时进行登记。

2.经费支出每月进行一次核对,年终进行总考核。经费节余的单位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于奖励,经费超支的单位按超支额,等额扣罚本单位工资。

3.经费管理办公室每月向总会计师、学院领导报告经费支出情况,并在督导会上通报,加强对经费支出的动态监控。凡经费超支的单位,停止其经费报销。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平职学院财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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