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公告通知

关于财务报销单据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14:23     责任编辑:钮凯兵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加快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各单位领用的原始凭证粘贴单、差旅费报销粘贴单、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费用报销单(汇总表)等报销审批单据(窄条纸)停止使用,统一改为A4纸标准。A4纸的电子表格模板已下发,由各单位报销人员使用80g重量A4纸自行打印,下载 的电子表格禁止修改,各填制要素需手工填写。

原始凭证的粘贴要求:

1.粘贴方式:发票、单据等原始凭证采用鱼鳞式或平铺式粘贴,只粘贴一侧。

图1 鱼鳞式粘贴要求

3.粘贴要求

(1)定额发票每页粘贴单不超过三十张,非定额发票每页粘贴单不能超过九张。

(2)制单人在右侧填写对应原始凭证的项目、张数、金额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行政章。空白格需划线处理。

(3)原始凭证粘贴时,左侧不得超过装订线,可紧靠装订线粘贴。右侧、上下两侧紧靠粘贴纸边缘对齐粘贴单。

(4)电子发票,用B5模板在A4纸上打印。

备注:(1)报销单据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打印。(2)如不清楚怎么粘贴和填制,请到计财处咨询。

感谢大家配合!


平职学院计财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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