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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   点击量: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和上级相关职改部门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度学校高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与评审政策

根据学校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2021年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 )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院发〔201618号)文件执行,请各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对照条件和政策,做好本年度的高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报送材料、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2021121-127日。

三、职称信息录入

1、登录河南职称网,进入职称申报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时间安排:2021128-1212日,逾期后无法录入、上报信息。

2、信息录入:

“省辖市(省直)”项填选“省直”;

主管单位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作单位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性质:“公办专科”;

在录入《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四、需申报的材料

(一)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需要《评审表》三份、二份、一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0375-3567308)及个人联系电话。个人申报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学院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人力资源部办理)

(二)申报教授需报《评审简表》一式40份,申报副教授需报《评审简表》一式35份,申报高校讲师需报《评审简表》一式35份,初级《评审简表》一式10份。《评审简表》电子文档发至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pzxyrlzyb@163.com)或采取U盘形式现场接收。

(三)申报人员需提交经个人和学院人力资源部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份。

(四)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破格申报副高级及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另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六)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考核为优秀的)、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的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八)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九)申报人员提交1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

(十)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或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调研、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加盖教务处公章。

(十一)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等次,按照(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要求由教务处出证明,并加盖公章。

(十二)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院发〔201618号)文件要求,学生处出具担任辅导员符合申报条件证明,并加盖学生处公章。

(十三)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四)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文件规定,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逾期材料一律不予上报。

(十五)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条件、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职称申报工作关注度高,涉及人多,影响面大,且时间紧、任务较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本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材料时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仔细审核申报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提交的各类资料,逐个逐项校对,对信息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把关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职改部门工作制度,认真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评议等环节中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问题,将按照责任划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本地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测温、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对于到现场办理的资格审查等业务,学校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五)申报人员扫码进群,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微信群内发布。

人力资源部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