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中小学美术和音乐课程所突出的“艺术知识技能”,与专业艺术院校要求学生掌握的“艺术知识技能”只有难易之分,没有本质区别。一味地给中小学生灌输艺术知识技能,会使他们很快失去兴趣,导致“我喜欢美术和音乐,但我不喜欢美术课和音乐课!”的后果。真正的艺术来自艺术知识技能与人文素养的有机结合。只有当艺术的知识技能与人文素养融为一体,化为个人的一种特殊表达时,才是艺术。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自下发以来就引起各方关注,而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艺术能力”不同于通常所说的“艺术知识技能”。修订稿有哪些亮点?关注重点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艺术课程标准修订组负责人滕守尧。
记者:修订后的艺术课程标准,不仅明确提出艺术课程追求的总目标是“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综合发展”,而且对“艺术能力”做出清晰的界定。明确指出,“艺术能力”不同于通常所说的“艺术知识技能”。那么,该如何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
滕守尧:以往中小学美术和音乐课程所突出的“艺术知识技能”,与专业艺术院校要求学生掌握的“艺术知识技能”只有难易之分,没有本质区别。广大中小学生长大后并不全是从事音乐和美术事业,中小学艺术教育是要他们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一味地给中小学生灌输艺术知识技能,会使他们很快失去兴趣,导致“我喜欢美术和音乐,但我不喜欢美术课和音乐课!”的后果。
真正的艺术来自艺术知识技能与人文素养的有机结合。只有当艺术的知识技能与人文素养融为一体,化为个人的一种特殊表达时,才是艺术。只教授知识技能而忽略人文素养,教的艺术就不是艺术,或者说教的是不完整的艺术。
基于以上考虑,标准修订稿中规定的学习目标是具备一定的“艺术能力”,它与“艺术知识技能”有以下几个重大区别:第一,范围更广。已不单纯是画画或唱歌的能力,而是对经典作品和同学作品的感知与体验能力,在获得丰富而真实体验基础上的创造与表现能力,对自己和他人作品的反思与评价能力等。第二,含义更深刻。它不单纯是一种技术,还要能在艺术的感召下,自觉地和更容易地发现自然万物和自己广阔心灵世界中蕴藏的美,使自己的情感更丰富,境界更高。第三,能随时将不同种类的艺术联系起来,获得通感能力。与此同时,还具有随时将艺术同语文、数学、生物、地理、历史等不同方面的知识联系起来的能力。第四,具有艺术能力的一个更高的标志,是对一件事情和一个事物善于从反面或多个角度去看、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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