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保障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答:为保障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实现总体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改革调整现行管理体制,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推进相关机构的分工与整合;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协同推进。二是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政策;完善教育信息化相关法规,将教育信息化列为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将教育技术能力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与考核体系,完善教育信息化技术人员编制管理与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协调制定扶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形成良性竞争的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环境。三是做好技术服务。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地、项目等创新支撑体系,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完善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四是落实经费投入。推动各级政府充分整合现有经费渠道,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在教育投入中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倾斜,建立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多方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使用,实施经费投入绩效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