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教育部对实施《规划》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规划》明确了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作为事关国计民生和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教育部要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部署和指导,并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层面的重大政策与重大项目。要牵头制定教育信息化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发改、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要从经费、项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要会同财政部、工信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相关政策。
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信息化要以省级政府为主统筹推进。各省级政府要把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本地区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年度考核。各级政府要统筹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尽快形成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多方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积极营造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信息化的实施主体。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规划》为基础,尽快制订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本校实际与所处的发展阶段,以需求为导向,提出切实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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