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推动国家示范性院校创建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大力倡导示范意识,严格按照“五领先”、“三示范”内涵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推动学院教学、管理各方面不断创新规范,努力做到工作思路有新发展,改革创新有新突破,教学、管理有新举措,工作业绩有新成就。按照“争一流、创示范”工作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示范岗、示范窗口”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广大教职工不断提升三种素质,树立三种形象,落实“六要六不要”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岗、示范窗口”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教职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为建成国家示范性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目的意义
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学院二届一次教代会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是推动学院各党(总)支部落实创建示范性院校目标、健全创建工作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效措施,是服务于学院创建示范性院校中心工作,不断规范工作过程、切实发挥“五领先”、“三示范”的实际行动,对于提高广大教职工增强创建示范性院校的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我院创建示范性院校奋斗目标的最终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院开展“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是按照“五领先”、“三示范”的总体要求,以评选设立示范岗、示范窗口的形式,督促学院各党(总)支部通过活动健全规范各工作岗位示范标准,以全院方方面面的示范点,形成各条战线的示范面,来推动国家示范性院校创建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主题口号
1、争一流,当先锋,讲奉献,做示范。
2、处处是窗口,人人当示范。
3、细节决定成败,规范赢得效益。
4、敢为人先,争做示范。
5、强化大局精品意识,争做示范引领模范。
6、意识决定思路,责任成就一切。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2007年3月——4月)
各党(总)支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在做好活动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公示本支部活动内容和“示范岗、示范窗口”标准。并依据要求,将参与“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单位名称、岗位名称、负责人、工作人员、分管领导等有关基本情况报学院宣教处。
2、组织实施(2007年5月——8月)
各党(总)支部要围绕“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学院宣教处和各党(总)支部要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收集和整理创建材料,不断总结经验,提供示范引导,以巩固扩大活动效果。
3、考评验收。(2007年9月)
每年9月为考评验收时间。先由支部写出书面考评验收申请和自查报告,院党委组织人员按照“示范岗、示范窗口”标准,结合各支部“示范岗、示范窗口”实施方案分别对各支部申报的岗位进行考评验收。
4、命名表彰。
经党委研究后,对考评验收合格的,以正式文件命名为“示范岗”、“示范窗口”称号,授予统一样式的匾牌。对“示范岗、示范窗口”的个人和群体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作为“争一流、创示范”的一项主题实践活动,能否扎实深入地搞好,关键在各党(总)支部的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要对创建活动开展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作为本支部创示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明显成效。在创建活动开展中,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坚持与本支部、本部门创示范等中心工作开展相结合,确定好活动重点,突出活动的实效性,在“创建”上下功夫,在“特色”上做文章,做到创建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成效,真正把活动效果具体体现在增强集体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上来。
二是要坚持与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学习教育相结合。要把教职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增强领先示范意识、提升岗位技能素质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坚持“六个第一”工作理念,自觉树立三种意识,发扬三种精神,坚持三项原则,不断提升三种素质,树立三种形象,做到“六要六不要”,积极投身“示范岗、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的示范典型。
三是要坚持与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相结合。通过创建活动开展,以点带面,在全院培养树立一批个人形象好、群众评价高、工作业绩突出的示范典型,为全院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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