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纪委 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加快推进省级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已分批为教职工办理建行、工行公务卡,请持卡人及时到建行、工行(任何分行都可以)办理公务卡启用,并咨询自己公务卡的透支限额。
2、自2013年12月1日起,各单位凡属公务消费的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未使用公务卡消费的一律不予报销。(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零星支出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结算的,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使用现金结算。)
3、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各单位日常所进行的公务消费均应使用公务卡消费。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 公务卡结算项目
| 备注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02
| 印刷费
| 指单位印刷费支出。
| 03
| 咨询费
|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0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05
| 水电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 06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等支出。
| 07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08
| 差旅费
| 指单位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等支出。
| 09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于维护费用。
| 10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它设备方面的费用。
| 11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2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3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4
| 材料(专用材料)
| 指单位购买日常材料(专用材料)的支出。包括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维修材料、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
| 1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6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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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卡报销流程:
(1)、持卡人在公务卡刷卡消费3天后,凭发票、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签购单持卡人存根联)、购物清单等单据,按财务报销程序报批。
(2)、财务人员在查询核对公务卡信息库中卡号、金额、刷卡时间等与公务卡支出凭条和发票一致时,予以办理报销手续。
(3)、出纳人员凭审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据,从单位账户将报销金额划入个人公务卡账户。
(4)、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金额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计财处,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个人退付单位的款项,应通过个人银行卡将需退付的款项划入单位财务指定账户。
5、公务卡刷卡消费时注意事项:
(1)、完成交易后,务必保留POS签购单持卡人存根联。
(2)、持卡人不得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若有提取现金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因提取现金而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一切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3)、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规定的透支免息期内(银行记账日至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期限),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由持卡人承担。
(4)、若公务卡丢失,请及时致电发卡行客户服务热线办理挂失手续,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个人承担。公务卡挂失后可向发卡行申请补办新卡。
计财处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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