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资助

关于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1     责任编辑:石松慧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我校毕业生,均可按照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与配合,使我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

附:《关于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教办资助(2019)393号》文件。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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