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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2     责任编辑:      来源:学籍办     浏览次数:

院属各系(部)、班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院2011级普通大专学生在寒、暑假离校返家和返校上课时能顺利使用,自2011年 11 月22日起,学生处将给2011级普通大专学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具体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对象和条件

必须是我院2011年招收的家庭住址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区且需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普通大专学生。

二、办理时间、地点

时 间2011年 11 月22 日---12月31日

外语系、软件学院: 11月 23日---11月 24日

机械工程系: 11月 25日---11月30日

经管系: 12月1日---12月5日

资开系: 12月6日---12月12日

艺术系: 12月13日---12月 15日

电力工程系: 12月16日---12月 20日

自动化系: 12月 20日---12月21日

计算机系: 12月22日---12月26日

化工系: 12月27日---12月31日

地 点:学院二号教学楼负一楼东南角国旗护卫队办公室

联系人:刘寅生老师 电话:63003

三、办理要求和说明

按照教育厅教办学【2011】233号文件精神,为遏制社会上制贩学生证购火车票行为,保护学生的利益,维护铁路运营的良好秩序,自2011年秋季起,在2011级新生中使用的火车票优惠卡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此数),保证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以便验证学生身份,方便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故此,凡符合办理条件的我院2011级学生,请以班为单位把已经加盖过学院公章和钢印的学生证收齐,附带学生的身份证(注:学生证上家庭所在地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且家庭地址在外地需乘火车者,因填写不规范或故意填写错误造成不能购买优惠的火车票者,后果由自己负责)并依照安排各系的办理时间到学生处办理。对于审核通过可以办理的学生发放火车票优惠卡,张贴到学生证首页或尾页内侧,把学生证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收齐交到学生处(多功能馆南头一楼东第二个办公室)孟兆文老师处填充学生信息以备假期购票乘车使用。

附说明:本次办理的优惠卡已输入可乘车次数为4次,以后每学年学生进行注册时再由学生处对使用已达4次的学生优惠卡添输乘车次数;优惠卡应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购买火车票时,车站售票处将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

四、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粘贴优惠卡的学生证日常保存时要注意保持干燥防止失磁;

2、粘贴优惠卡的学生证不要随意折叠(锐角);

3、学生在购票时学生证中不能夹带非接触式IC卡。

学 生 处

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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