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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7     责任编辑: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学生班级: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全院学生在学生处、各教学系部以及辅导员的带领下,遵章守纪、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学生处研究,决定在全院各班级学生中开展期末评先工作,现将评比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比类别与评比比例

1、学期奖学金 人数按专业总人数的15%比例确定,奖学金名额分配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其余均为三等奖;

2、优秀学生干部 各系评比人数附下表

3、优秀学生 人数按班级总人数的15%比例确定。

二、评比条件

(一)学期奖学金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各科(必修课)成绩均达到80分(考查课达良好)以上,名次评定为总平均分达90分及以上有资格评定学期一等奖,总平均分达88-90分有资格评定学期二等奖学金,总均分在88分以下只可评定为三等奖学金,根据名额数由高分到低分评定,达不到一等从二等开始评选,一二等都达不到,只评选三等奖,名额不变;

5、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带领同学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或公益活动,对待班级、学院的工作能大胆管理、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各科(必修课)成绩均达到中等以上;

5、必须是班级班委或系学生会或院学生会或院团委的成员;

6、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三)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课成绩达到中等、考查课达良好以上;

5、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三、评比实施办法

1、优秀学生的评定按照评比条件由班级推荐、系部核实、学生处审查,报院评比领导小组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按照评比条件,以系部为单位推荐,学生处审查确定报学院审批。(各系名额分配如下表)。

3、学期奖学金的评选,施行个人预申报、班级初评、系部审核上报(Word格式电子档,名单之间两个空格不加标点,5号字体);学期奖学金的评选,由各系按照评比条件和名额进行如实评选并确定等级,学生处将以各系部评选确定的等级名单为最终审核获奖名单, 各系请于2014年2月17日前把评选结果(电子档)通过飞信报送给我。

序号

系别

人数

备注

1

机械工程学院

16

2

电力工程学院

25

3

计算机学院

8

4

经管学院

16

5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10

6

资源开发学院

20

7

化工学院

8

8

国际合作学院

6

9

艺术学院

8

10

文教部

2

合 计

119

附表:

学生处

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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