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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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集团2011年度社科成果和2012年度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9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平能化集团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011年度优秀社科成果和2012年度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对做好我院申报集团公司2011年度优秀社科成果和做好2012年度社科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度优秀社科成果的申报

(一)评选范围

1.社会科学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党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研究,科学发展观,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研究、群团工作研究,行为科学、应用科学研究等。

2.社会科学论文:集团职工当年度公开发表、出版,或在全国、全省及行业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上交流的论文,包括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论文、调研报告等。其中,在CN、ISSN刊号上发表的论文具有优先评奖权。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未公开发表的不属于参评范围。

(二)参评条件

1.严格按照《中平能化集团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奖励办法》(中平[2009]158号)文件规定的社科成果评审标准执行。

2.社会科学论文发表时间及社会科学成果完成时间均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3.申报集团社会科学一等奖以上(含最高奖)的成果,必须获得2010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资格的研究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验收。

(三)奖励标准

1.奖项设置:设立社科成果最高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奖励标准:社科成果最高奖20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论文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四)申报办法

1.填写《中平能化集团优秀社科论文申报表》或《中平能化集团优秀社科成果申报表》;作品原件1份(验收后取回),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或复印件1份,单位汇总简表2份。由各党总支部、处室统一报送院党委宣传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社科成果的,要写出申报报告。申报报告包括: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研究或应用社会科学成果的内容和效果、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书)。

3.成果摘要栏应填写:项目背景及目的意义、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

4.对既符合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要求,又符合自然科学成果要求的,可申报社会科学成果或自然科学成果,但不能重复申报。

5.矿、厂、处单位正职及以上领导作为主要完成者申报时,必须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其所做出的具体贡献,由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申报。

6.参评社科成果需缴纳评审费100元,社科论文需缴纳评审费50元。

二、关于集团公司2012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要求

1.选题。选题必须具备创新性,即研究成果需提出新的学说、理论、观点和方法,或作出新的事实描述,或应用新方法、新资料得出新结论;具备科学性,即研究成果的理论依据正确,研究资料可靠、准确,研究方法科学、适用,论证、推理合乎逻辑;具备价值性,即研究成果对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现实问题,或对学术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和参考价值;具备规范性,即研究成果符合学术研究规范,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如发表、上报)得到社会和学术共同体的承认,成为知识传承的阶梯。

2.立项。研究课题必须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内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或以社会科学理论为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取得较好社会效益或较大经济效益的应用实践成果。没有在集团公司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社科成果的评审、奖励。

3.验收。未经集团公司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验收的成果,不能被评为集团公司社科成果最高奖和社科成果一等奖。

4.凡经集团批准立项的课题,集团党委宣传部将对课题立项和课题研究及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指导、监督检查。

5.凡需课题立项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填写社科成果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一份电子文本(word文档),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学院宣教处,然后统一上报集团宣传部。

三、申报时间

1.参加优秀论文、社科成果的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15日止,过期不受理。

2.申报2012年度社科研究课题立项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3.联系人:胡瑞娟 电话:6263 7197406

附件

党委宣传部

201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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