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人力资源部《关于扩大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对部分职工体检意见》(中平[2014]82号)文件精神,经与集团总医院体检中心协商,拟于近日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体检,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以集团人力资源部医保中心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参加工作满10年者),已参加领导干部和集团劳模体检人员除外。
二、体检时间:9月26日――-30日(27日、28日正常体检)
三、体检当天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替代(只携带医保卡者不予体检)。
五、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按时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