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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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4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中秋、国庆节期间是奢侈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多发期,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时机。各级党组织要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和学院各项规定,要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展览廉洁牌版等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廉洁从业意识。要加强党的传统作风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学院纪委将采取组织党政纪知识条规测试、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节前廉洁教育,营造“清白从业、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要求,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转变作风,做到廉结从业。在中秋国庆期间,重点治理以下九个方面的“节日病”: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

二是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

三是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

四是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

五是实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严禁公车旅游,公车私用。

六是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是严禁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饮酒。

八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

九是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自觉转变作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各项部署上,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保安全、保发展、保稳定上,确保过一个廉洁、祥和、安全的节日。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学院纪检部门要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执纪监督。学院纪委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对上述“节日病”九个严禁的贯彻落实情况。学院开设举报电话(号码为:13937552893,13937557942),随时受理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节后,各单位要对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认真进行总结,于10月10日前上报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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