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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求真务实 推进道德建设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24 [来源]: [浏览次数]:

我国现阶段的道德建设既呈现出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积极探索人们的道德状况与社会环境变化的内在联系,不断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上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在重视利益调整的基础上强化道德引导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能否全面地、辩证地把握道德引导和人们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说是道德建设能否坚持求真务实精神的关键环节。过去,不少人羞于言利,而现在有些人又走向另一极端,过分看重物质实利,以至利欲熏心,见利忘义。解决这个问题,并非是要回到重义轻利的老路上去,而是要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新型义利观,坚持科学的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关系。

——既要正视不同利益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又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道义不倡,天下不宁。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道德并不仅仅是形而上的东西,它在本质上是现实社会人们各种利益关系的反映,无时无刻不在调节和引导着社会利益关系。一个社会如果离开了道德的规范和引导,就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其结果必然会使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在我国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纷纭交织,既有相互依存的一面,也存在着矛盾甚至冲突的一面。正视这一现象,并积极运用正确的道德原则加以引导,是当前我国道德建设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应该看到,尽管我国现阶段的利益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但个人利益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依然是各种利益关系的核心。这也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道德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的一个基本点。偏离这个基本的道德原则,人们将难以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就很难做到统筹兼顾,合理调整,抑扬得当。

——既要强调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又要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正当权益。社会主义各种道德规范在实质上是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因此,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遵循和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在于要把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偏废。但必须正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更多关注的往往是当前自身利益的实现问题。付出要有收获,好心要有好报,老实人不能吃亏,成为一种普遍而正常的社会心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义才有利,有德才有得,不义则失利,缺德则无得,应该说这是义利统一的正常情形。我们的道德建设应当充分反映和满足人们的这种心理欲求,而不是漠然置之。尽管有些好人在作出奉献时,并未想到有什么回报,只是希望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行事,但从社会的角度看,应当从各方面保障义举善行受到权益上的支持,至少应使好人无后顾之忧。当人们的道德状况和他们的利害得失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当行义之人受到包括物质奖励在内的社会褒奖时,整个社会就能更有效、更有力地弘扬道义、伸张正义。

二、注重道德水平的渐进式提高

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道德建设,必须探究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的客观规律。如今,社会上某些领域道德失范现象令人堪忧。面对这种现实,需要我们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抓紧搞好道德建设,但又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坚持立足现实,循序渐进,才能收到实效。

——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事情愈具体,往往与人们的生活思想状况的关系愈直接,也愈容易把握。在道德建设中,把一定的道德要求落实到大量具体的工作中去,力争把每一件具体事做好,人们就可以在不知不觉间受到陶冶和感染,提高道德素养,同时也可以以小见大,看到应该坚持的正确的前进方向,逐渐增强提高社会道德水准的信心。

——坚持从现在做起。古人云:欲木之长者,必固其本;欲流之远者,必溯其源。道德建设固然应该着眼根本,放眼未来,但更应该立足当前,解决好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就拿未成年人道德建设来说,从长远看,我国的广大未成年人尚未成为社会的主体,但这决不意味着现在可以不重视对他们的道德教育。实际上,近年来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的道德状况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现象,弄得不好,这些局部的问题,会日益成为一个关乎全局、影响未来的重大现实问题。如果我们现在不着手做好对他们的道德教育工作,以后再来补课就晚了。

——坚持做好经常性的工作。道德建设,贵在经常和坚持。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些地方在道德建设上,热衷于短期效应,忽视经常性的工作。须知,人的道德素质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通过平时一言一行、一点一滴长期积累起来的。因此,从事道德建设,既要使实劲,又要使韧劲,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经常性的工作;既要从现实出发,又要深谋远虑,戒浮去躁,积少成多。

——高度重视道德实践。中华民族具有知行兼备、重行习动的优良传统。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更有效地参与道德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和继续完善有关形式和载体。这些年来,各地各界发起和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以及“共铸诚信”、“光彩事业”、“网络文明工程”等等,都是经过实践证明有助于提高人们道德水平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我们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不断创新道德建设的载体、形式和渠道,使新时期的道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

三、借重法律手段使道德准则“硬”起来

在社会生活中,有些用以调节人们行为和相互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是人人都应该切实遵守的,但在有的人那里,这些基本道德准则却成为“软”的东西,从而导致与道德准则不一致甚至相悖的行为时有发生。为了使这些道德准则“硬”起来,取得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实际效果,必须借重一定的法律手段。

——借重一定的法律手段,有助于避免道德建设中的空泛化倾向。通过一定程序而确立的法律规范,能够把某些道德准则具体化为若干细则和条款,从而成为以细密清晰的条文显示出来的社会规范。例如,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一部规范市场交易、抑制合同欺诈现象的基本法律,同时也是要求合同当事人遵循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共23章(不包括附则)428条,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均规定甚详。某些法律规定的有关标准和界限,可以借鉴《合同法》的做法,进一步量化、具体化。坚持依法办事,不但有助于把道德建设中的一些原则性要求,变为一件件具体事项,而且能够做到“有尺寸可量”,便于实际操作。

——借重一定的法律手段,有助于解决道德建设中虚而不实的问题。法律着眼于对每个人的行为及其后果的约束,避免和禁止行为失范,并彰显正确的、符合道德准则的行为取向。通过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助于促进确立和遵守道德准则的工作由无形转化为有形,成为易于被人们所感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借重一定的法律手段,有助于减少道德建设中约束软化的现象。某些道德准则一旦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认,遵循这些准则便成为人们在法律上的义务,国家要求每个公民必须履行这种义务。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是无情的,它能够起到道德教育所不具备的、弹性小而刚性大的强制约束作用。在现阶段,为了引导人们的价值选择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需要有一定的外部压力,不能只有“软”办法,没有“硬”办法。离开法律这种强制性规范的支撑,就很难使一定的道德准则“硬”起来。从国外的情况看,某些国家公民文明水准的提高,往往起始于严格的依法管理。如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有些国家坚持对偷税行为依法惩处。长此以往,这些国家的大多数公民便认为向国家纳税,是同生老病死一样不可避免的事情,是天经地义的道德行为。现在世界上愈来愈多的国家,日益注重借助法律等手段,达到促使人们严格遵守一定道德准则的目的。我国也应注重这一点。

四、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促进道德建设

在道德建设领域,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坚持先进性的道德标准,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因此,积极有效地做好新形势下的道德建设工作,必须努力发挥广大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把道德力量与人格力量统一起来。道德规范相对于法律条文,更注重道德实践主体的内在自觉。党和国家坚持倡导的正确道德导向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而每个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实际行为和道德形象却是一种有形的力量。在推行以德治国的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领导干部本人能否认识到这一点,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社会道德导向。“政者正也”。各级领导干部在信守和践行道德规范方面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会使他们在道义上获得广泛支持,而且还会使广大群众从他们的道德行为中受到鼓舞和激励。

——把立言与立行统一起来。知行统一,言行一致,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行动准则。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在宣传教育上积极主动,更需要通过造福于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广大社会成员能否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的道德导向能否在全社会转化为现实的道德力量,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能否以实际行动率先履行这些价值要求。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谋实利,用看得见的事实说话,以为民谋利的实际效果使广大群众直接感受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所蕴含的巨大力量,不断增强群众积极投身于道德建设的自觉性。

——高度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公民,领导干部个人的合法利益当然应受到充分尊重,然而,他们又不是一般的公民,而是公仆,所以必须更加自觉地弘扬公利至上、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精神。如果领导干部名为“公仆”,而实际上追名逐利,乃至因私废公,就会在社会上引发或助长唯利是图的不良风气。在现阶段,面对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的趋势,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促进道德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根本价值取向。

——牢固确立为政之德。古往今来,政德都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切实行使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好务,不仅要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还要遵循一定道德规范的要求,牢固确立共产党人的为政之德。当前,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为政之德的一项重要任务,就在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的发展观,牢固确立正确的政绩观。事实上,只有我们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的政绩观,并以此规范自己的施政行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才会形成良好的政德政风,也才会在道德领域为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导向。

(作者为河南省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