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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第128期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24 [来源]: [浏览次数]: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

第六期(总第128期)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办2012年3月26日

关于印发《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思想环境,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24日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的意见》(中发[1999]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16]号),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中平能化集团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规定》和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教职工是学院的主体。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服务全体学生,激励和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培育高素质管理团队、职工团队,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学院科学管理的宗旨和内涵所在,也是做好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做好学院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融入管理、融入稳定、融入发展、做实功、办实事、求实效,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

第四条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重在疏导,要坚持以人为本,从理论上做好论证说明、从思想上做好说服教育、从政策上做好宣传解释,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振奋精神的工作,努力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培育、激励、疏导、转化、约束、陶冶等功能,经常做、坚持做、认真做。

第二章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第五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党员,教育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重点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

第六条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科学精神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大力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教育引导教职工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识别、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邪教等各种伪科学的能力。

第七条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认清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八条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宣传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教育广大教职工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员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干部和教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讲理想、讲奉献。突出抓好师德教育,持续抓好校风、教风、学风教育,积极实践“忠诚事业、追求更好”的集团企业精神和学院“十大”办学理念。

第九条加强形势任务教育。针对各个时期的不同形势和学院中心工作,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开展讨论实践活动,组织举办不同形式的形势报告会、研讨会,引导干部和教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深入进行政策教育,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改革发展措施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向师生进行宣讲,提高教职工执行政策的自觉性。

第十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要本着以下“七个原则”,创新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注重理论教育,又要注重实践教育,力求做到知行统一。(2)坚持继承和创新的原则。续承和发扬优秀教育思想,不断改革内容和方法,不断创造新经验。(3)坚持整体性原则。发挥全体教职工、各种途径和环节的教育功能,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形成卓有成效的教育合力。(4)坚持针对性教育原则。坚持教育目标,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学生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进行针对性教育。(5)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注重正面引导和说服教育,坚持灌输和疏导相结合,表扬和批评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6)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应以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同时,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7)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彼此尊重、相互学习的师生关系,增强学生受教育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能力。

重视发挥思想政治课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其它专业课协调发展,课堂教育、日常教育与社会实践相互促进,教学与科研共同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和其他专业课教师队伍相互支持,目标同向、教育同步、推进同力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

第十一条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促进学院稳定。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使全院师生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第三章教职工和学生生活

第十二条教教职工生是第一牵挂。关心教教职工和学生生活是党政工团和各级领导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各级干部都要时刻关心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时刻关心教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十三条坚持办好教职工午餐和教职工集体生日餐,把学院党政工的关心温暖送到教职工心上。坚持开展周二、周五教职工健身活动,坚持举办教职工运动会和学生运动会。

第十四条关心教职工的婚姻,乐做“红娘”,促成良缘。教职工结婚,院系工会组织要用不同方式进行祝贺。倡导移风易俗,新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五条共青团组织要经常开展“阳光工程”、“青年志愿者”等活动,不断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意识,关心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帮助他们成长成才。

第十六条要及时掌握女教职工的情况,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保健工作。

第十七条教职工生病住院,要派人探望慰问,了解病情,积极解决生病教职工的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教职工家庭遭遇天灾人祸,各单位党群部门及劳动人事部门要及时派人进行走访、慰问,全力协助安顿好生活,解决急难问题。对遭灾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教职工家庭无力支撑的,要酌情给予救济。

第十九条教职工亡故,工会、劳动人事、退管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派人进行慰问,做好亡故教职工的抚恤工作。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党政工团联系困难教职工制度,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工会组织经常性开展“送温暖”、“扶贫助困”、“与希望同行”活动,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集体宿舍、学生公寓要创造条件,实行旅馆化管理,做到环境清洁,温暖如家。

第二十二条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文明教职工家属区、文明学生生活园区活动。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季评好人好事活动,开展评选好媳妇、好婆婆、孝星、模范家长活动;在学生中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文明学生”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生的想道德水平。

第二十三条完善包括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助学金、奖学金等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落实系部领导和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食堂、澡堂制度,了解和解决学生的困难和诉求。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领导,指导各类协会、社团等群众性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章家访慰问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情绪不稳定,做到“六必访、七必谈”。“六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家庭发生矛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困难必访,缺勤旷工必访,本人和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必访。同时,要贯彻落实与学生家庭联系的相关制度,形成育人合力。

“七必谈”:教职工思想波动必谈,受到批评处分必谈,人际关系紧张必谈,工作变动必谈,新教职工必谈,完不成工作任务必谈,发生责任事故必谈。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子女考上大学或参军,单位要以不同方式给予祝贺,用适当形式对该教职工及其子女进行通报鼓励。

第二十七条单位与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工会组织要尽可能地对该教职工进行家访。劳动人事部门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后,方可上报单位领导作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发生轻伤以上事故,该教职工所在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并积极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慰问受伤教职工,协商治疗方案,协助照顾受伤教职工的生活问题,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条人武部要了解优抚对象情况。对立功现役军人的家庭,及时进行表彰和宣传。每年召开一次庆“八一”座谈会;每年“双节”期间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

第三十条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劳动模范、因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的英雄人物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双节”期间对本人或家属进行慰问。

第三十一条重视发挥统战人士作用,及时掌握统战对象的情况,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春节等重要节日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学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劳动管理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按劳计酬,按效计酬,搞活分配机制。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工资分配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要科学合理地拉开收入差距,向教学一线和重点岗位倾斜。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所在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帮助解决,理顺教职工的工作情绪,为教职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使教职工气顺、劲足。

第三十四条当上级劳动工资新政策出台和单位内部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时,事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事中要多做解释说明、理顺情绪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第三十五条凡新进教教职工上岗前,相关部门要对他们进行学院理念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必要的岗前培训。

第三十六条根据政策法规为教教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法定保险,同时提供教育培训、体检疗养等补充福利。

第三十七条切实执行劳动保护条例,及时组织发放劳保用品。工会组织要负责督促,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第六章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教代会是民主管理的主要方式。每年要按时召开教代会和教代会联席会议。重大改革、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等,原则上都要向教代会报告,并经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九条建立合理化建议工作制度,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采纳产生显著效益的教职工要给予奖励。

第四十条坚持完善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做好一年一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按规定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工会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纪委监督。

第四十二条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集中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等,及时化解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

第四十三条外来工已成为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组织上一样健全、政治上一样平等,事业上一样发展,待遇上一样公平、生活上一样关心的“五个一样”原则,努力形成“劳者有其得、优者有其荣”的维权机制。

第七章表彰先进颂扬新风

第四十四条表彰先进、颂扬新风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每年开展各类评先活动。

第四十五条教职工生拾金不昧,参加捐助、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要通报表扬,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四十六条教职工在执行公务时受到伤害或因平时的严格管理受到打击报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给予保护,并寻求法律和其它合法途径,伸张正义。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奖励。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无力保护和申诉时,学院和各单位要给予帮助。

第四十七条对劳动模范等贡献突出的教职工,工会按有关规定组织疗养和休养。

第四十八条党政工团组织要本着“隆重、喜庆、节俭、祥和”的原则,适时适度地安排好节日活动。

第八章党员干部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十九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组织目标,为建设国内有影响、国际有竞争力的高职院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五十条人才是学院发展的资本。创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习型校园文化,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最大潜能。

第五十一条加强对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本人述学、民主评学、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考察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端正学风,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效果。

第五十二条完善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带头上党课、讲党课,并形成制度,院党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五十三条以业余党校和党员电教室为平台,拓宽教育方法途径,加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岗位技能和思想觉悟。

第五十四条严格党内生活,增强班子团结。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院党委将不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下访谈心、办实事制度。坚持不懈地为教职工解难事、办好事、办实事,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第五十六条积极创建“五好”党组织。创新学习型党组织的有效载体,不断规范党组织建设工作,努力建立与形势发展和现代教育制度相适应的党组织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十七条各级党组织要贴近学院发展实际,融入中心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党性意识,积极投身党员安全岗、党员先锋工程、党员立项攻关和“党员无三违、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去,叫响共产党员称号。

第九章离退休人员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十八条教职工退休和调离,工会和教职工原所在单位要做好欢送工作。

第五十九条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要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及时向他们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学院改革、发展、管理等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离退休人员代表参与党代会、教代会等重大会议或活动;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人员制度、慰问走访制度,为离退休人员送温暖、献爱心;涉及离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级文件、规定,要及时传达到离退休人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愉悦身心的文娱活动、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等活动。

第六十条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的新途径、新措施。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细则与学院已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套执行,互为补充。本细则未涉及的,仍按原制度、规定执行。

平职学院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安 排 意 见

2012年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集团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先争优、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巩固和扩大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成果,深化河南省文明标兵学习创建成果,着力在提高水平、拓展深化、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为实现学院发展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

(一)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师生、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圆满完成学院年度发展目标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提供保证。

(二)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和宣传,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持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强化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切实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一)引导师生树立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爱国爱校教育为主题,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唱响时代主旋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打牢广大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为重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及时代精神,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三)深入开展道德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平职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在广大教师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弘扬高尚师德;以“爱岗敬业”为核心,在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争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社会公德教育为核心,在全院学生中深入开展德育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三、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大力推进“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做文明有礼大学生”、“文明大行动——文明交通、清洁环境、文明旅游、文明餐桌”、“优秀文艺作品展映展演”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培育谦恭有礼、读书学习、勤俭节约之风,不断加强革命历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充分展示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中国人民蓬勃向上、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

(二)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活动。大力开展“倡导文明行为、共建美好校园”宣传活动,引导师生接受科学思想、培养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开展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动员师生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引导师生学习礼仪知识、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师生文化生活,培育良好校园风尚。

(三)认真做好院庆十一周年活动。通过展览、讲座、征文等形式,开展“爱学院、忆校史”活动,使广大师生了解学院发展史,激发建院、爱院的热情,为学院发展再立新功;建立学院、单位、职工三级愿景体系,对接、内化中平能化集团优秀企业文化,提升学院文化软实力。

(四)策划组织平职学院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季评好人好事”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广大师生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组织开展平职学院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引导更多的教职工生参与到活动中来,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师生自我教育、自我践行、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五)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示范岗”等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争取2个基层单位创建为中平能化集团“文明窗口单位”,一个基层单位创建为集团“文明窗口示范点”。大力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做文明教师、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的“两创两争”活动,不断深化以“两创两争”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荣誉称号。

(六)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深入开展经典诵读、孝老敬老等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七)不断丰富、拓展文明创建的内涵。持续开展践行学院理念、基层单位理念、教职工个人信条活动,培育新的校园文化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基层文明创建亮点和品牌,挖掘创建潜力,拓展创建内涵。

(八)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共建活动。发挥全国文明单位辐射作用,继续做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好军民、警民共建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保持河南省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学院软实力

(一)实施“文化建校”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认真提炼学院核心价值理念,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础道德规范。

(二)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规范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学院名称、标志、标准字、标准色使用等,树立学院良好形象。

(三)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外宣传媒体和《平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信息状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让先进人物的事迹深入人心、影响广为传播、精神发扬光大,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推动学院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

(四)加强校园育人环境的监管。按照《关于加强校园宣传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日常文明卫生的督导检查,优化育人环境。修订完善《平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办法(试行)》,加大考核力度,做好年度考核和奖励。

(五)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信息交流制度。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调研和信息交流工作,建设好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专题网站,每月印发《平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拓宽信息交流沟通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基层文明创建的成绩、经验。

五、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院文明委的统一指导下,重视精神文明工作团队建设。

(二)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支部副书记主管,全体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规划,配备专兼结合的工作人员,组织好文明创建活动的落实。

(四)各支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好本单位的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并报院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