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长期以来,劳动模范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卓越的劳动创造、忘我的拼搏奉献,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赞歌,为我院树立了光辉的学习榜样。一代代劳动模范都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谱写着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精神,传承者“一勤天下无难事”的哲理。
劳动模范始终是一个闪光的群体,享有崇高声誉,备受人们尊敬。他们以平凡的劳动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极大地丰富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内涵,是我们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们——这些工作在平凡岗位上的普通劳动者,也是最值得我们赞美歌颂的人。
范长春参加工作之后,以高昂的劳动热情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入到学院工会工作中,立足岗位,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勇挑重担,,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以几十年如一日的工作精神,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热心助人,任劳任怨,踏实肯干,不计报酬。
他在积极做好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向周围人传输文明思想,参加德育活动,经常组织同学到学校附近敬老院、鹰城广场等地开展志愿服务。在实际工作中,他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增长业务知识,提高知识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能够在分管的工作中大胆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协助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确保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常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能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作为工作人员,能够与教职工打成一片,同甘同苦,率先垂范充分显示出了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广泛夸赞。
2007年,范长春荣登“中原孝贤”榜、2008年,他又入选中央文明办组织评选的“中国好人榜”、2011年,荣获中平能化集团“十佳模范感恩之星”。先后被集团公司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平职学院“文明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平顶山市湛河区“文明市民标兵”、“省教育厅青年志愿者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河南省“尊老爱老先进人物”等荣誉称号,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了“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人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