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裴朝阳)2010年12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授予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继续保留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同日,中央文明办印发《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区)和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的通报》,我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1月20日,我院成功创建“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在上级文明委的正确指导下,按照“重在巩固、重在持续、重在提升”的文明建设思路,瞄准“全国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目标,院党政高度重视,心态归零,坚持服务发展、创新提效总要求,以“两创两争”“文明窗口”“讲文明、树新风”等丰富多样的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丰富内涵,彰显文明建设魅力各项工作在改进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为建设“国内知名、行业领先、国际有影响高职院校”发展目标,凝聚了力量,汇聚了智慧,提供了坚强的精神保障和智力支持。
2010年7月3日上午,按照省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安排,以省文明办协调处副处长王宛玲为组长的全国文明单位第九考核组一行四人,在市文明办主任程贵平的陪同下莅临我院,对我院创建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复检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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