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评选阶段(2005年4月——2005年7月):评选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写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进行申报,单位、社区、村委会把关后向办事处或乡镇推荐,办事处、乡镇调查核实情况后,将事迹突出的个人向区文明办推荐。区文明办组织初评后,筛选出20名报市评选办审核确认,由区委、区政府命名为我区的“鹰城孝星”(未成年人不少于五分之一)。同时,从20名中挑选出6名参加市“鹰城孝星”评选。市评选办在反复对比审核的基础上将拟定10名“鹰城十大孝星”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最终确定表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