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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学历教育考场规则

时间:[2014-06-10]  来源:平顶山工业职业学院

业余学历教育考场规则

1、学生凭考试卡或学生证按时进入考场,按编定的座次就坐,不得擅自交换座次。迟到30分钟者,不准参加考试,作缺考处理。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在30分钟后才能离开考场。

2、学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携带的书籍及笔记本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放在指定的地方。手机、BP机等关机。

3、发卷后应先将年级、专业、姓名写在装订线外。

4、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时间不得交头接耳、窥视、夹带、传卷、换卷等。

5、学生进入考场,应服从监考人员指导。有问题须举手示意,经同意后方可行动或提问。

6、考场内不准吸咽,保持安静。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

7、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其情节轻微者,给予口头警告;对任何形式的舞弊者,立即缴收考卷,令其退出考场,并按我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细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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