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形成以考促学、以考促教、学教相促的风气,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平职学院有关要求,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新玉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有关领导 王志甫 各教学点主任 各工资科科长
成 员:各教学点有关人员 职业学院有关人员
二、考务工作
(一)考务会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5日上午7:00在工贸校区实习楼直播教室三召开考前会,其它教学点自行安排考务会时间。
(二)领取试卷时间:考试之日早上7:20由各考点主考安排。
(三)收发试卷:刘洋(电话18737579890)
(四)考试时间、科目详见考试安排表
三、 主考、巡视人员和监考人员职责
(一) 主考职责
1.做好各教学点的考试工作,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和协调,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巡查了解学生参加考试的到位情况、座位安排及考试纪律,发现违反考场纪律规定的情况,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协助处理违纪学生,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网络教育学院和集团培训处。
(二) 考点负责人职责
1. 对考务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对教学点的考务工作统筹安排,做好考场的布置工作。
2.负责巡考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监考人员职责
1.按相关要求进行考场布置:在教室黑板上醒目位置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页数及专业年级等信息;组织学生对号入座,督促学生将学生证、身份证和其他非考试物品分别放到指定位置。认真维护考场纪律,严格执行考场要求,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在考试进行中负责对试题中的字迹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或及时与网络教育学院考务办公室联系。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的考生,协助考务办公室进行相关处理,并作好考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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